黄金城hjc999・(中国)有限公司

(2001)004号更正暨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3阅读次数:9179

 

黄金城hjc999更正暨补充公告

因文字录入错误,本公司2001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应更正:

第五项《2001年年薪制方案》第二条应为:以2000年的税后利润为依据,确定2726万元为基数年税后利润。

另本公司于3月2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提案:审议投资建设新型薄膜电容器项目和提取“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新型薄膜电容器项目”和审议提取“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议案。有关新型薄膜电容器项目的详细内容参见2000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报》;有关“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详见2001年3月19《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黄金城hjc999董事会

                                    200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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