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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4-00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4阅读次数:4684

 

黄金城hjc999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万元。

    担保由被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25,7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担保事宜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4212,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公司”)成立于20021216日,公司住所为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98.76%。该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体频率器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21231日,峰华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34.05万元,负债总额4480.97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017.57万元,实现净利润198.14万元。

截至2013930日,峰华公司资产总额为9301.14万元,负债总额为4357.71万元,2013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93.88万元,净利润190.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峰华公司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为有效控制本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峰华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如果本公司因履行上述担保义务受到损失,愿意承担反担保责任,为本公司提供足额补偿。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峰华公司担保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98.76%,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相关风险可以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5,7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7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黄金城hjc999董事会

                                          2014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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