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铜峰电子
股票代码:600237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0-010
黄金城hjc999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的分公司及子公司采购材料、代理进出口及销售货物。
关联人回避: 关联董事王晓云、李建华、方大明对该议案执行回避表决。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主要指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发生的采购货物、销售商品、代理进出口等交易事项,预计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3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不超过1050万元,销售货物不超过80万元,代理进口不超过900万元,代理出口不超过900万元。具体如下:
关 联 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2010年度预计总金额(万元) |
2009年度总金额(万元) |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注塑件分公司 |
采购货物 |
800 |
673 |
销售货物 |
80 |
73 |
|
安徽力威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0 |
157 |
安徽铜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0 |
44 |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
代理进口 |
900 |
2267 |
代理出口 |
900 |
1650 |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 293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黄金城hjc999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鉴于以上关联交易金额总计在3000万元以下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注塑件分公司
1、名称: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注塑件分公司
2、营业场所:铜陵市石城路166号
3、负责人:周建斌
4、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电工薄膜代购代销
5、成立日期:2000年6月20日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峰集团的分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 2010年本公司将向铜峰集团注塑件分公司采购材料及配件不超过800万元,向其销售再生树酯不超过80万元。
(二)安徽力威电子有限公司
1、名称:安徽力威电子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
3、住所:铜陵市郊区大通镇
4、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高Q值人工水晶材料、晶体频率器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成立日期:2001年7月24日。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 2010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将向安徽力威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压电晶棒不超过200万元。
(三)安徽铜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安徽铜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3、住所: 铜陵市东市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楼宇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布线、设计、安装、维修叁级(含)以下电视监控报警系统,网络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资质的均凭资质证书经营)
7、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 2010年本公司将向安徽铜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采购电脑设备及配件不超过50万元。
(四)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1、名称: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2、住所: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3、负责人:张勤心
4、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
5、成立日期: 2000年9月7日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峰集团的分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0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铜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将委托铜峰集团进出口分公司代理进口不超过900万元,代理出口不超过9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优势, 降低营销费用和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以上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产品与技术的优势,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可降低营销费用和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购销业务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订单合同,对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金城hjc999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