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铜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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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城hjc999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l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黄金城hjc999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3:00在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6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99,172,841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0,000股的24.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4,561,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4%;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35人,代表股份4,611,5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主持及表决方式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晓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4人,公司董事沈义强先生及独立董事孔凡让先生、赵惠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文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方夕刚先生、程春平先生、阮德斌先生、财务总监蒋金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平、吴长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黄金城hjc999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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